1985年在我国神经症座谈会上确定得神经衰弱定义指出,本症患者精神容易兴奋和脑力容易疲乏,常伴有情绪烦恼和一些心理生理症状。有学者认为神经衰弱者得疲乏是有选择性得,即对有兴趣得情绪体验不易疲乏,而对无兴趣或潜意识中有抵触情绪者则容易疲乏,这是其特点。主要临床表现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类。
1.衰弱症状 这是本病常有得基本症状。患者经常感到精力不足、萎靡不振、不能用脑,或脑力迟钝,肢体无力,困倦思睡;特别是工作稍久,即感注意力不能集中,思考困难,工作效率显著减退,即使充分休息也不足以恢复其疲劳感。很多患者诉述做事丢三落四,说话常常说错,记不起刚经历过得事。
2.兴奋症状 患者在阅读书报或收看电视等活动时精神容易兴奋,不由自主地回忆和联想增多;患者对指向性思维感到吃力,而缺乏指向得思维却很活跃,控制不住;这种现象在入睡前尤其明显,使患者深感苦恼。有得患者还对声光敏感。
3.情绪症状 主要表现为容易烦恼和容易激惹。烦恼得内容往往涉及现实生活中得各种矛盾,感到困难重重,无法解决。另一方面则自制力减弱,遇事容易激动;或烦躁易怒,对家里得人发脾气,事后又感到后悔;或易于伤感、落泪。约1/4得患者有焦虑情绪,对所患疾病产生疑虑,担心和紧张不安;例如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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